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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婷的制度是什么?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04-11  我要转载

康婷的制度是什么?公司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企业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一些重要规定、规程和行动准则。按公司制要求建立的一整套公司管理制度。

常见的公司制度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发包制度、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办公室管理、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过失责任解决方法。

我们这里主要讲一下康婷的直销员计酬和奖励制度、直销员产品退换货制度、售后服务制度,以及直销员培训管理制度。

直销员计酬和奖励制度

(一)市场营销模式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实行的市场营销模式是“服务网点+直销员”的单层次营销模式。按直销员销售产品数量提取酬金,公司严格禁止团队计酬。这一市场营销模式的特点:

1、符合我国直销法规的要求《直销管理条例》取消了多层次,规定实行单层次。我公司采用“服务网点+直销员”的营销模式,实行的是单层次直销,禁止团队计酬,这一销售模式完全符合我国直销条例的规定。

2、便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实行这一营销模式,有利于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社会透明度高,对我公司直销事业的持久稳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这一营销模式,从操作程序上,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服务网点的配送货,有利于消费者的咨询和退换货。

(二)计酬方式

采取“销售提成(佣金)+奖金”的分配方式,这种计酬方式符合多劳多得的社会分配原则。

1、分配制度

我公司按月支付直销员的劳动报酬。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公司严格禁止团队计酬。同时直销员的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其个人所得税应交部分由我公司代扣代缴。

具体计算方法是:

注:直销员累计销售业绩从第一笔销售开始计算乙方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向甲方订购产品,甲方根据乙方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金额,按照支付报酬比例,以一个自然月为单位向乙方支付报酬。报酬总额不超过乙方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直销员月报酬的计算方式:直销员月报酬=直销员月销售额×直销员累计销售业绩所对应的报酬比例。如某直销员月销售额5000元,累积销售业绩5万元,则当月该直销员报酬为5000×18%=900元。

2、报酬发放管理办法

(1)按月计发。以每月15日为结算日,结算数额由分支机构报财务审核,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按照国家对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有关规定计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每月15日将上月发放情况报商务部备案。

直销员产品退换货制度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对消费者和直销员承诺坚持实行直销产品的换货和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

(一)退换货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直销产品退换货制度的主要包括:

1、消费者自购买该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我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2、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我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3、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二)实施退换货制度的规范要求在实行直销产品换货和退货制度中,我公司将按以下规范要求:

1、所退换商品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

2、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手续。

3、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手续。

4、我公司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直销企业与直销员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5、当收到商品时发现有错装、少装,或无说明书及无出厂日期,或存在严重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包装严重破损的,消费者(直销员)在规定时限内与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联系,办理换货和退货手续。

(三)实施退换货的流程

1、在换货与退货前,应通过电话或者传真与本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联系,告知换退商品的订单号、商品名称、换退原因、购买时金额,以及是否开具发票等信息;

2、所需换退的商品应保持完整性,不损坏包装;

3、购买时开具的发票,请在换货与退货时一并准备好,本公司在收回购买时开具发票的同时,如换货将开具新商品的发票;

4、应保持所换货与退货商品相关附属配件齐全(如随货品的赠品);

5、通过服务网点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由服务网点收回直销产品并退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收回退货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退款给直销员,退款部分将扣除直销员的当月销售额及销售折扣,并将退货金额汇入直销员账号内,可供直销员提货使用,也可提取现金,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2)如果换货,服务网点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当天直接换货给直销员;如服务网点库存不足时,立即联系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换货,换回后交给直销员,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6、通过分支机构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由分支机构收回直销产品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退款给直销员,退款部分将扣除直销员的当月销售额及销售折扣,并将退货金额汇入直销员账号内,可供直销员提货使用,也可提取现金,分支机构应当自直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2)如果换货,由分支机构收回直销产品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换货给直销员,分支机构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售后服务制度

为规范服务人员的工作,凡我公司服务人员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遵循客户至上,维护公司和产品的信誉为天职,爱岗敬业,遵守如下服务原则:善待客户;客户优先;尊重客户;诚信工作;主动承担;遵章守纪;团队协作。

2、服务内容

(1)凡消费(购买)本公司的所有产品的消费者均是本公司的服务对象;

(2)服务内容:为所在区域的直销员及客户提供退、换货等必要的售后服务;

(3)对产品价格、功能的咨询以及对产品的意见、建议等;

(4)以规范、专业的服务态度,通过高科技管理手段和先进人文理念,完成“一站式”服务流程。

3、服务职能部门

(1)公司总部的市场部或客户服务部;

(2)公司设立在各省的分支机构及设立在各县(区)的服务网点。

4、服务联系方法

公司将向每一个购买商品的顾客提供:

(1)公司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及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在售货凭证上注明经办直销员姓名、编号、电话;

(3)公司网站上公布售后服务联系电话;

(4)服务电话、服务热线:022-83969871

直销员培训管理制度

直销员是帮助企业提供给消费者最终服务的关键桥梁 ,为了全面提升直销员个人素质与职业素养,达到提供给广大消费者更优质全面的服务,公司市场销售培训部门严格规划了未来拟招募直销员及正式直销员的培训计划方案,并规划出了一套完整的《直销员培训制度》,包括直销员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发布培训信息、培训类型、培训实施流程、培训效果评估、资料存档等内容。

一、培训目的

1.帮助直销员正确理解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定,防止非法欺诈、打击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2.依法建立直销员的培训系统,提高直销员整体素质及守法观念。

3.保护直销员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非法之徒假借直销之名进行传销活动或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和宣传暴力、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之行为。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公司对直销员进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直销员道德规范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3.直销风险提示以及直销基础知识、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4.直销培训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公司产品,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它活动。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5.公司只在本企业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违规开展直销培训和考试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培训考试实施

1.确定考试名称、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考资格等5项内容须在考试7日前公布于公司网站上。

2.考试方式将根据考试内容的需要及考试对象的情况,分为开卷、闭卷和口试三种。

四、考试情况报备

1.公司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7日前将培训或考试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天津康婷中文网站上公布。

2.公司对每期直销培训讲授内容进行录音,完整保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直销员考试试卷。录音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应妥善保管,至少保存3年。

3.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及考试情况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工商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一年度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

康婷的制度是什么?作为一个集团化运作的大型企业,康婷的制度远远不止文中摘录的这些篇幅,这里分享的是与直销员息息相关的四大制度,希望各位仔细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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